第一章 林奇和林启
诺尔玛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大陆,有人推测比最大的寂灭之海还要大,但是没人测量过,因为没有人能坐船穿越寂灭之海,但是有人试着穿越诺尔玛,至今仍在路上。
卡诺七世,身上仅仅穿着一件单薄的披风,站在卡诺城皇城中最高的尖塔上向远方极目望去,看着这片属于他的广阔土地,“陛下,清晨风大,还是先穿上衣服吧。”一个仆人弯着腰规劝着卡诺七世,
“世界上最大的海,比海还大的就是诺尔玛了。”卡诺七世伸出一只手,放佛要碾碎整个世界,“陛下所言极是,不过比诺尔玛还大的,就是陛下您的胸怀了。”仆人小心翼翼的奉承着。“说的好,哈哈哈,赏。”卡诺听了果然很高兴,用手拍了拍仆人,转身而去,而被拍的仆人激动的双腿发抖。
“诺尔玛有多大”林启问林奇。林奇湛蓝色的大眼睛显然不能理解这么没有意义的问题,林启看样子也没打算让她回答,只是一个人在思考。林启是林奇的哥哥,他们是兄妹,
父母在他们小时候一天下午出去后再也没有回来,出门的时候水还在烧着,饭还没有煮,他们慢慢长大越渐渐知道,父母也许是被暴虐的国王残害了,但是这样的人,没有一万也有八千,没有人敢挑战卡诺七世的权威。
林启和林奇今年21岁,林奇负责家务活,林启则每天出门找各种各样的工作赚钱养家,刷油漆,铺地板,抓老鼠,养猫,什么都干,可是这个月阴雨连天,不管什么施工基本都停了下来,除了国王的宫殿修缮。
林启也已经半个多月没找到工作,家里只剩下70个铜板,可是房租都要150,每次想到房租,林启都头疼。正想着,门口传来敲门声,打开门一看,正是黑子,
黑子是这片的霸主,2米多高的身材,黑又壮,全身充满了蛮力,每当周围的商店或者老板有要不回来的债务都会去找他,只要给他10个铜板,保管一天之内给你连本带息的拿回来。
林启当然知道他是为了什么来的,上个月的房租还没有交,他正想解释,黑子一把将林启提起来,“小子,今天不要给我找什么借口,我黑子的信誉你知道的,今天不给钱,什么都别扯。”
林启挣扎了几下,发现没有作用,索性让他提着自己,:“这还没到月底呢,再等等,这个月。。”话还没说完,黑子一拳就打了过来,林启赶忙双手挡住,黑子没想到林启还会挡,抓住林启就要往墙上撞,林启把扣子解开一个,人从衣服一下子掉了出来,黑子恼羞成怒,弯腰去抓林启,林启爬起来,立刻从黑子的胯下钻了出去,一下子跑了出去,黑子转身去追,等出了门,林启早就没影了。
林奇从集市上买完菜回来,哼着歌往回走,在她看来,现在的生活就已经很满足了,路过一个路口,突然一个人一把将她抱了进去,她刚要大叫,立刻被人捂住了嘴,她这才看清,是她哥哥林启,
可林奇摇了摇头,示意她不要说话,然后他把头伸出去看了一眼,可是两个人抱的这么紧,林奇发育良好的身材和林启紧紧的贴在一起,两个人一下子反应过来了,迅速分开,林奇的脸上还红扑扑的。
“怎么了。哥”林奇睁着大眼睛问哥哥。“我们这个月房租已经交不上了,黑子上门来了,我跑了出来。”林启拉着妹妹继续往小巷深处走去,“啊,是他。”显然,林奇也听过黑子的凶名。“哥,你没事吧。”“我当然没事,不过房子不能要了,铜板我都带在身上了,反正里面也没什么了,除了几件衣服。”“那我们这回又要去哪里。”显然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,欠了房租然后跑掉去另一个地方住,林奇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。“不知道,走走看,反正不能在这周围了。”
卡诺城很大,足有百万人口,全城分为6个区,皇城,东河区,西河区,下河区,凯尔区和郊区。皇城顾名思义是国王和他的仆从住的地方,
卡诺城的西南部,一个山坡上,贯穿卡诺城有一条河,叫诺尔河,西边的河岸住的是贵族和爵爷们,就在皇城的山坡下,东边住的商人,守卫等,下河区是诺尔河的下游,每天东西河区各种的生活垃圾顺流而下,脏臭不堪,是流浪汉和穷人的天下,
凯尔区则是商店,酒馆和各种商业场所的集中区,每天晚上这里都歌舞升平,欢声笑语。至于郊区,就是林奇和林启赖以为生的地方了,这里原先不属于卡诺城区,后来国王为了让卡诺城人口超过百万,就把周围散居的人都强制集中到卡诺城内一块荒地,然后就建立了郊区,
这里的人大多都是背井离乡而来的,然后又重新建设家园,生活相对贫苦,而且自成一派,很少与其他区的人来往。
林奇和林启走街窜巷,穿过一片片贫民区和妓院,走过垃圾场和脏乱不堪的公测,终于走出了郊区的人居区,来到了田地,这里人比较少,都是种的农作物,又走了一会,终于看到了几个字:招租。
林启进去一看,里面只有一个老头,头发白了一大半,身上穿着黄色的袍子和布鞋,一副农夫的打扮,“爷爷,是你招租吗?”林启鞠了一躬。“房租100个铜板,一个月一交。”老头显然没有耐心跟他们解释太多。
“可以去看看房子吗?”“就在隔壁,要看自己去,不住不要乱动东西。”老头自己点了一支烟,去了后院。
林启来到隔壁,发现环境还是挺好的,虽然没有什么家具,但是干净,而且有一股香味,说不出来什么味道,也许就是自然的味道。“林奇,你看怎么样。”林奇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,“就是这了!”林奇也很满意。于是就决定了。
住了几天的林启发现,周围还是比较容易赚钱的,可以去帮邻居收拾牛棚,也可以帮他们去田地割草,每天收入10个铜板很轻松,老头虽然不爱说话,但是经常给林奇他们一些菜和新鲜的牛肉,也为他们省去了不少的花销。
这天,林启把今天赚的14个铜币交给了林奇,林奇从窗户看了看没有人,打开了床下的箱子,里面放着擦得干干净净的105个铜币,还有一枚金币!
那是林启有一次去做工,从喝醉酒的老板口袋中偷出来的,对于整天为生存奔波的人来说,偷窃根本算不上是错,它只是谋生的一种手段罢了。林奇把14个铜币认认真真的擦了又擦,然后小心的放在箱子里,又把箱子小心的放回原处,然后跑到厨房把菜都端了出来。
“哥,还差81个,就可以送你去魔法学校了。”林奇今天显然心情不错。在诺尔玛这个国度里面,魔法师是一个高不可攀的职业,意味着权利,地位和金钱,
因为诺尔玛崇尚武力,可是没有魔法底蕴,在前不久的一次战争中,临近大陆的兽人魔法师重创了诺尔玛的军队,令卡诺七世大为震动,开出了高价邀请魔法师加入诺尔玛,而且诺尔玛唯一的三所魔法学校也大力招生,只要300铜币就有机会进入魔法学校。林启也打算着加入魔法学校,这样他就有可能成为魔法师,无论如何也会赚到一些钱。